

关于公开征集意向纳入宁都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的通告
2024-03-01 17:02
广大林农(大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工发[2023]17号)文件要求,宁都县已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并指定宁都县农投国储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请全县有意向将经营的人工商品林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林农(大户)(注: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人工商品林除外),到梅江镇博生西路35号宁都农投集团公司国储林项目办公室(307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林地、森林资源现状报告。
待农投集团聘请第三方完成林地、森林资源评估复核,并上报县国储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项目实施主体宁都县农投国储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开展相应林木赎买、林地租赁工作。
联系人:朱新民,18507076871
特此通告
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