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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配套项目-西边公园景观工程劳务项目(项目编号:NDNT2025-NJG-009)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12 15:14

项目概况: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配套项目-西边公园景观工程劳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NT2025-NJG-009

项目名称:宁都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配套项目-西边公园景观工程劳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1508.19

最高限价:881508.19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宁都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配套项目-西边公园景观工程劳务项目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881508.19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工。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供应商需按“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并提供彩色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彩色复印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51212日至20251219(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内获取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1329831424@qq.com)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原件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1223上午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龙溪路27栋一单元302室),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开启

时间:20251223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龙溪路27栋一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供应商须在2025年12月2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供应商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户名: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账号:287069900000012947;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选择纸质保函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保函原件。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提交方式应当采用银行转账、纸质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业主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担保方式必须为见索即付,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转入业主指定账户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3、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工程费用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进度款按照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项目验收合格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待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4、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宁都农投集团官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翠微东路

联系人及电话:赖先生13707972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龙溪路27栋一单元302室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女士1904466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