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青塘镇富硒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内拱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DNT2025-NK-010
(二)项目名称:宁都县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青塘镇富硒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内拱改造工程
(三)预算金额:1329466.35元
(四)最高限价:1329466.35元
(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宁都县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青塘镇富硒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内拱改造工程 | 1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1329466.35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工。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采取现场或线上邮件报名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公司全称及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响应供应商收件邮箱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zhxmglyxgs@163.com邮箱,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资料不全导致报名不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02室,届时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准时出席公开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核查、提交授权委托书。
(九)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超过控制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2025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银行转账并备注“宁都县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青塘镇富硒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内拱改造工程”的响应保证金,如因银行转账时,备注不了那么多字体可以简写,评审专家不能以此废标)。
响应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赣州分行
账 号:287219100000003461
响应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响应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应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宁都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6019000104341
开户行:工行赣州宁都支行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格工程量的80%,经第三方结算评审出具结算报告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都农投集团官网。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十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胡女士18770482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系方式:郑女士15797900500

赣公网安备36073002000098